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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寻乌县检察院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,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,着力为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据了解,为服务和保障县委“七大攻艰”和主攻工业战略部署,降低企业成本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,该院要求侦监、公诉部门在办理工业园区征地拆迁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企业厂房建设、设备招标采购等领域涉及强买强卖、强揽工程、哄抬价格、阻扰施工、暴力威胁等刑事犯罪活动时,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依法做到快捕快诉,重在体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该院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,凡重大疑难案件都须适时介入,引导取证,并切实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,防止立而不侦、久侦不结现象。把把立案监督及“另案处理”案件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,只要发现侦查活动监督线索,就必须迅速启动调查程序,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。
此外,该院把查办危害企业发展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反贪、反渎自侦部门办案重点,坚决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,在证照颁发审验、受贿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,依法严惩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、贪污受贿、充当“保护伞”的职务犯罪案件。
下一步,该院将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工作,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,借助“检察宣传周”等活动及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,着力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,积极拓宽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渠道。 (黄俊林)
供稿:寻乌县检察院